(每年分兩梯次申請, 第一梯次: 3月1-31日 第二梯次: 9月1-30日申請)
第十一點第4款「申請舉辦之研討會如以視訊會議為之,其參加人員以視訊參與會議者,視為親自出席會議。」前開研討會所邀請之國外專家學者,以視訊方式擔任講座「進行演講」或僅「出席」研討會,應由承辦機構依實際執行事實自行認定。若有演講事實,其鐘點費由貴機構依行政院訂頒「講座鐘點費支給表」附則4及附則7之規定,衡酌講座相關條件,自行訂定支給規定核定支給。
詳細相關規定請洽<科技部>
電話: (02) 2737-7992
資訊客服專線:(02) 2737-7592
上班時間: 每週一到週五8:30 至 17:30
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,受影響之補助案可參照處理原則進行,請參考連結。
**科技部科研人才國際交流、延攬及研究(習)補助案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處理原則 (110年3月19日修正)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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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年約3-4月公告申請, 申請需檢附相關文件如下, 需同時向校外單位申請經費
- 申請表
- 研討會計畫書
- 經費預算表